主任律师 叶守忠
中共党员,武汉大学法律硕士,原四级高级法官。
擅长法律服务领域:建设工程房地产、金融保险借贷、商事合同与公司法务、民商事争议解决等。
1985.09-1988.07 就读于湖北省石首市中等师范学校(英语班);
1988.08-1995.03 先后从教于湖北省石首市新厂镇赵家湾中学、陀杨树中学、泥北中学,担任初中英语教师(其间取得湖北广播电视大学英语专业专科文凭);
1995.04-2008.07 通过全国法、检系统公开招考调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副庭长、庭长、研究室主任等职务(其间取得武汉大学自学考试法律本科文凭、在职攻读该校法律专业被授予法律硕士学位,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);
2008.08-2018.02 通过全国公开招考遴选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,历任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研究室副主任、副庭长、代理庭长等职务,2011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晋升为四级高级法官。2018年2月经申请获准提前退休。
2021.01-至今 受聘担任重庆正魁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、主任